中共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集团党委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多从自身看问题,多从主观找原因,始终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抓紧抓实抓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集团党委在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集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人责任,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抓实责任分解,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集团党委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和反复征求意见,制定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细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四是坚持全程督办,注重标本兼治。集团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每月月初党委办公室下发督办清单,中旬召开工作督办会,月末党委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形成整改问题“建账、交账、督账、销账”的闭环管理。各责任单位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整改一个点,带动解决一个面,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深悟透做实。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学习近年中央、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了全面梳理汇编中央、省、市各层面融资担保行业政策、风控合规部按月出具风控建议书以及建立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机制等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对标找差距。集团严格对照2022年6月创建方案相关指标要求,提升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严控代偿率,在连续四年获评省再担保集团“最佳合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争取省级示范担保机构创建达标。
2.关于“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信用担保业务扩面增量。集团党委全面分析研判业务开展情况及业务结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再担园区贷”产品方案,创新开发“惠农e贷”“邮担快贷”批量产品,以设置代偿上限的批量模式,着力提升信用担保业务规模。二是降低交通行业融资担保门槛。将“无反担保”的交通行业企业纳入“再担园区贷”“再担总对总”范围,实行“见贷即担”。三是用足用活专项产品政策。在做深做细业务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名单制管理、专项资金风险分担方式做好信用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全面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信用担保支持。
3.关于“对农业主体和‘四上’培育企业降费让利力度不够,担保费的优惠费率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应退尽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清查优惠费率落实情况,共办理7笔担保业务退费6.75万元。二是提升工作标准。发布《关于调整直保类担保业务担保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由风控合规部核定保费标准,业务发展部对接落实保费收取,财务管理部加强保费稽查,形成保费收取工作闭环。三是对问题反馈的8笔业务的3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对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支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银企联动,畅通融资渠道。定期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合作银行召开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综合研判创新创业各类人群的融资需求和堵点难点,进一步理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机制。积极参与西陵区、伍家区的银企对接会,宣传融资担保产品,收集企业融资需求,实现金融资源有效供给。二是主动积极服务,做到能担尽担。对2024年195家“四上”培育企业致电摸排融资担保需求,其中33家企业有融资担保需求,正在“一对一”对接服务中。
5.关于“专项资金政策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动产品落地。积极与三峡农商行、邮储银行对接“畜牧担保贷”业务合作,落地业务2笔共400万元。与邮储银行签订“邮担快贷”批量业务协议,将个人为主体的“畜牧担保贷”业务纳入合作范围,与三峡农商行签订《“再担总对总”业务合作协议》,以批量模式促进该业务提质增量。二是加强首担业务支持。全面筛查首担业务,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第一还款来源的关注,加大信用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
6.关于“科技担保资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银担合作。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三峡农商行、汉口银行签订“科技信用担保贷”合作协议,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二是推动业务上量。加大“4222”科技融资担保新型政银担合作力度,扩大业务规模,实施优惠担保费率,争取贴息贴费政策。三是谋划发展路径。集团党委专题研究科技担保公司发展方案,目前正协调主(监)管部门、股东单位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7.关于“投资引导基金组建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都市圈基金”组建方案,经与省引导基金托管机构沟通,确认方案符合省引导基金遴选规则,最高可配资25%。同时,“都市圈基金”组建方案已报市财政局审核,暂定由市财政联合市内国资及区县资金,共同出资组建“都市圈”分母基金。后期将联合市、县、区级国资及龙头企业,积极争取省基金配资,共同设立区县及专项产业基金。
8.关于“防范化解代偿风险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规范意识。组织学习《2024年度再担保业务合作规定》《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第六版),进一步掌握代偿补偿分险的申报要求和重要时间节点,并严格落实代偿补偿申请的相关要求。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对问题反馈的省再担未分险业务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相应业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9人次。三是加强风险预警。风控合规部按月对集团在保直保业务出具风险建议书,对风险项目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强化追偿清收。新成立资产管理部,配备2人专职负责集团不良债权清收及不良抵债资产管理工作。对2021年至2023年集团代偿项目紧盯目标任务,分月制定计划,通过自主追偿、诉讼追偿等方式加快清收进度。五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代偿项目追偿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订《代偿损失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代偿追偿工作机制。
9.关于“担保业务办理不规范的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责任认定追究和规范性检查,已对2021年至2023年代偿责任认定的业务办理尽职不到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8人、调岗1人,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二是制定《担保业务基础工作清单》,进一步规范各个业务办理环节的工作要求、责任人、工作时限及惩处措施,严控业务操作风险。三是加大业务合规培训力度,2024年以来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外部专业机构组织的尽调评审、保后管理、风险控制以及债务追偿等方面培训,并利用“考试星”系统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测试。
10.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中小担保公司不良债权清收三年行动,力争2024年底完成1.2亿元清收目标。二是中小担保公司制定不良债权化解专项整改方案,逐步推动资产评估、处置程序,计划2025年内完成。三是对5笔在保业务分类制定处置计划。对已代偿的2笔业务启动诉讼追偿;对于剩余在保的3笔业务通过分期还款、到期解保、代偿止损等多种措施分类处置,计划2026年上半年完成最后一笔到期业务处置。
11.关于“应急转贷业务有违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省国有股权公司明确回复应急资金公司可结合业务实际,对涉及国计民生项目的应急转贷业务贷款类别适用范围、单笔业务额度超过3000万元及单个企业当年确需转贷超过2次等情况予以支持。二是推动市财政局于2024年8月印发《关于<宜昌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业务操作细则>的补充通知》(〔2024〕615号),明确可以由市级应急转贷机构针对开展不属于省级应急转贷合作范围内的业务另行制定业务操作细则。三是应急资金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转贷纾困资金业务操作细则》,对超出转贷要求的贷款类别适用范围、单笔业务额度及次数等予以明确。
12.关于“数字化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数字化建设投入力度,强化人财物要素保障,安排2人专门负责推进数字化工作。二是建设业务系统(三期),增加合同管理、批量回访等功能模块,系统上线后预计可减少纸质资料收集5项,缩短单笔业务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三是组织开展不动产抵押线上办理培训,加大对不动产抵押线上查询的使用频率,引导符合条件的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同步办理抵押,每笔业务减少客户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及领取证件2次。四是积极参与省数据分中心建设工作,预计2024年底前实现备案数据与监管数据对接,更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13.关于“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网站应用程序存在的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和删除操作。二是集团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和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三是组织集团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参加“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技术资格考试,提升网络安全管理技术能力。四是制定并印发《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细化网络安全管理方式、流程、应急措施等。
1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政策法规文件。二是集团党委书记召开会议专题听取2024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三是制定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和要求。四是制定并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在全集团96名干部职工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计排查277个风险点,制定287个防范措施。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六是持续执行落实集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15.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年度考核工作标准,明确下半年重点工作。二是制定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三张清单”,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廉洁宣传机制。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固定资产明细账务清查,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编制盘点表,明确使用地点及责任人。二是制定并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机制,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1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文件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二是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三是对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检查,2024年5月以来召开的党委会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负责人按要求落实末位表态制。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和党委会议题不得临时动议的相关要求。
18.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研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调拨使用集体决策审批程序。二是集团纪委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经检查,集团6月以来大额资金调拨均经集团党委集体决策后执行财务调拨程序。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策法规文件。二是党委书记重新认真对照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的6个方面问题逐项查摆,有针对性地完善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相关材料。三是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0.关于“年轻员工培育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员工教育培养的实施方案》,从强化后备干部储备、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创新实践活动载体、畅通交流锻炼渠道等方面完善年轻员工培育管理机制。二是修订《职工福利制度》,明确春秋游活动、职工教育支出、文体活动支出等相应福利种类和标准,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保障机制。三是初步拟定集团“三定”实施方案,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收入分配改革要求,逐步探索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能增能减的收入分配机制。四是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实际,开展集团职能部门之间、集团与县级担保公司之间年轻员工轮岗交流。五是加强党的引领,引导年轻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4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拟转正3人。六是注重年轻员工思想教育,常态化落实集团《谈话制度》要求,加强与年轻员工交心谈心。
21.关于“企业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按程序为2名预备党员各补增1名入党介绍人,以加强预备期培养教育和考察。二是对2020年以来党员发展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三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培训,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和组织生活制度进行重点授课。四是对入党思想汇报抄袭问题涉及的当事人给予诫勉处理,并对时任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以及入党介绍人给予批评教育。五是集团制定并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党组织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学习并按规范开展基层党务工作。
22.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8月审计反馈的代偿项目启动诉讼追偿程序,通过司法执行措施清收回款部分资金。二是多次以现场回访或电话对接方式跟踪了解相关情况,并已协商确定还款方案,预计于2024年底结清代偿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落实,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981150(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11楼,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1624146083@qq.com。
中共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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